记者刘畅报道:昨天,《新闻快报》对国务院公布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了报道,相比于汽车召回,目前还在征求意见中的“汽车三包”管理条例,让消费者和销售商都更有话说。还有两天,“汽车三包”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就要结束了。目前,社会各界对此是怎样的态度。征求意见稿结束后,包修包换包退的“汽车三包”离普通消费者还有多远呢?
与去年10月份的第一稿,今年的二次征求意见稿,对于一稿中并不十分明确的责任归属,以及汽车发生质量问题的裁判角色谁来充当等焦点问题有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对于二稿中的这些积极变化,本台特约评论员唐杰认为,二稿对消费者权益有了进一步的保护。
虽然新的征求意见稿做了不少的改动,但争议仍然存在。对于关键零部件更换之后,是否可以重新计算三包期的问题,也一直是争论的焦点,对此,一些消费者认为应该予以明确。
汽车“三包”管理条例规定被提上议事日程,不少车主对此也是拍手称快,但是经销商们对此却持有不同态度。一些汽车经销商认为,能够以立法的形式对汽车三包问题加以规范,避免现在面临的“举证难”、“鉴定难”、“索赔难”等难题,对于经销商而言也可以省去不少麻烦。但是有的经销商却认为,三包政策的出台对部分品牌汽车是不利的。
《新闻快报》编辑认为:2004年,《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就首次向社会公示并征求意见,到现在,汽车“三包”规定已经酝酿八年之久,却依然有许多难题亟待解决,例如,如何平衡汽车厂商利益的同时,最大程度保护汽车消费者的权益?如何完善“三包”政策的具体内容,使其能切实有效地实施,这一系列的问题都需要尽快解决,但市目前,最重要的还是如何将汽车“三包”政策正式出台,在贯彻落实中进一步完善并优化,而不再是一味纸上谈兵。我们期待“汽车三包”能够早日尘埃落定!